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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人体器官需求缺口大

2011-07-03 07:0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目前,我市登记自愿捐献遗体的已经达到26例,但人体器官需求缺口仍然很大。小宇是省内首个通过省红十字系统登记自愿捐献器官,并捐献成功的人。“此次器官捐献成功意义很大。”市政协委员周维佳认为,多数市民抱着传统观念,不愿意捐献人体器官。在另外一方面,法律对人体器官捐献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当事人或家属同意捐献,才可以实施捐献。

“小宇一家人的高尚道德,值得全社会学习。”泉州市红十字会郭先生说,为社会为人类作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崇高的社会道德,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态度和价值观。现在,遗体捐献在泉州渐成风气。除了小宇捐献器官配型成功外,我市此次还有一人捐献遗体供医学研究。

人死后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也照亮别人的生命,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郭先生也希望,更多的市民能够加入到遗体自愿捐献的队伍中来。凡在本市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泉州市红十字会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捐献手续。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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