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绘就幸福泉州
2011-07-14 16:4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对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进行了精辟论述。
如何绘就全体泉州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蓝图?立足当前,我市教育、卫生、民政等民生相关部门正以胡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不断推陈出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苏渊明表示,将继续落实市政府加强企业用工服务“17个确保”相关承诺事项,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推进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县以下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工作,在晋江、泉港、惠安三个县(市、区)积极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了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市卫生局正持续开展优化门急诊服务环境和流程、支援县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等十项惠民便民医疗服务措施。
思民之所思,忧民之所忧,方能更好地服务民生。保障性安居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医疗救助……这些都是老百姓颇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也是相关部门重点关注和推进的内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钟文成表示,下一步将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所有项目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基本建成50%以上;充分运用国家有关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破解融资难题,提速建设;同时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确保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套数不少于总量的40%,供给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公租房应占总量的10%以上。教育方面,加快东海片区和城东片区新校区建设,重点做好我市列入省规划的3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等。民政部门则将在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同时,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抓好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