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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农产品每天亮“身份”示“健康”

2011-07-28 01:5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买菜时,先看场内公示牌上农产品的检测结果,选择就更放心了。这是目前我市在20多家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带来的好处。昨日,记者随市政协督办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了解到,目前这一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并有望在总结经验后,进一步推广。

农产品信息记录

需保存两年以上

日前,我市正式启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以使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纳入试点的有新华都、永辉、捷龙、沃尔玛、好又多、麦德龙、双秀海味超市等超市门店,以及东街菜市场、新门菜市场和泉州市蔬菜批发市场、泉州恒信水果批发市场。

根据规定,试点单位要在场内显著位置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对每天进场销售、储存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并公示检测结果,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刻停止销售并通报工商、农业、海洋和渔业部门。

与此同时,试点单位还要详细登记农产品产地、数量、生产者、货源渠道、质量安全证明等,批发市场还要登记进货人及销售目的地,这些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方便将来“追根溯源”。据悉,实行准入制度的农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

蔬菜类:茄果类、白菜类、豆类、绿叶菜类、甘蓝菜类、瓜类等六大类。

水果类:苹果、梨、柑橘类品种。

畜禽产品类:猪肉。

水产品类:鲜活鱼类、虾、蟹、贝类。

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

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今年,民进泉州市委员会在《关于建立我市食品安全长期监控体系的建议》中,“建议泉州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管体系”,建立包括产业、消费者、独立专家系统与行政官员组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对此,提案办理单位市经贸委作出解释,由于相关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未出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投资运行主体培育仍需一定时间和社会条件,目前建立有难度,但随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逐步完善及相关监管机制的不断理顺,相信这一设想将会得到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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