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2011-08-01 01:0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逐步缩小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水平的差距,并将对参加新农合的老年人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医疗费补偿比例。
日前出台的《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市将建立全面覆盖城乡老年人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未来五年,我市将逐步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探索对老年人降低医保起付标准、扩大药品目录、提高医疗报销比例的办法,探索建立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康复、评估、补助机制。同时,将探索对生育两个女孩或独生子女的老年夫妻给予增加补助或提高标准的优惠政策,以及探索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的补贴制度。
目前,部分街道、社区老年人已经在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到2015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预计将达到75%以上。为70岁以上老年人看病提供的优先便民措施将更加完善,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就医和取药检查,并增加老年人医疗服务项目,逐步增加老年病门诊、老年人和老干部病床。
此外,已在上海、南京等城市试水的“以房养老”模式,未来几年或将在泉州试行。“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提倡和引导公民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障,支持商业保险企业建立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探索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名词解释
“以房养老”
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出租,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