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年满60周岁城镇居民可按月领基础养老金
2011-08-11 03:1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从10月份起向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届时,省内年满60周岁的城镇老人均可按月领取最低55元的基础养老金了,参保群众缴费满15年后享受到的养老金待遇还会更高。
据了解,我市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年内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群众也享受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年,我市惠安、晋江、泉港三地被列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试点地区将在9月底前完成参保群众的登记工作,为10月份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做好准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10月份,我省除了向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当月基础养老金外,还将会补发7—9月的基础养老金。
需要明确的是,10月份的基础养老金发放针对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城镇居民,只要符合年龄户籍等条件,不管个人是否缴费、缴了多少年,都可以按月领取。不过,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毕竟有限,更多的群众可以在个人缴费满15年后享受养老金待遇(除了政府基础养老金外,还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如果您缴费不满15年已经60周岁了,也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5年,缴费越多,政府补贴的越多,个人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