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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年满60周岁城镇居民可按月领基础养老金

2011-08-11 03:1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从10月份起向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届时,省内年满60周岁的城镇老人均可按月领取最低55元的基础养老金了,参保群众缴费满15年后享受到的养老金待遇还会更高。

据了解,我市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年内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群众也享受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年,我市惠安、晋江、泉港三地被列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试点地区将在9月底前完成参保群众的登记工作,为10月份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做好准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10月份,我省除了向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当月基础养老金外,还将会补发7—9月的基础养老金。

需要明确的是,10月份的基础养老金发放针对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城镇居民,只要符合年龄户籍等条件,不管个人是否缴费、缴了多少年,都可以按月领取。不过,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毕竟有限,更多的群众可以在个人缴费满15年后享受养老金待遇(除了政府基础养老金外,还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如果您缴费不满15年已经60周岁了,也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5年,缴费越多,政府补贴的越多,个人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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