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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划出5宗地建设中低价位住房

2006-09-23 19:1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中低价位住房保持70%土地闲置2年将收回》追踪

最高限价2850元—3550元/平方米销售办法暂未出台,要买还须等待

本报讯(记者黄小玲)省政府昨日发布《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各地每年中小户型、中低价住房的比例应保持70%”。记者获悉,泉州早在一年前就划出5宗住房土地,提前向该目标靠拢。5宗地的房价最高限价2850元/平方米—3550元/平方米,已有1宗即将进入销售环节,只待出台具体销售办法。

据悉,关于中低价位住房的建设,去年7月我市已开始着手进行。2005年下半年,泉州陆续采用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泉州中心市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土地,并对这些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提出具体限制。5宗地控制户型均为单套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40平方米,价格则限制在3550元/平方米以内:江滨路潘龙堤路结合段13.43亩地,最高限价3550元/平方米;江南街道办事处赤土社区16.96亩,最高限价为每平方米2850元;丰泽浔美工业区内17.96亩,最高限价3500元/平方米;江南街道办事处古店社区18.09亩,最高限价2850元/平方米;江南街道办事处下店社区32.6亩,最高限价3100元/平方米。

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制定的最高限价,主要依据泉州市政府公布的地价,并根据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对用地容积率的要求,结合住宅与非住宅使用面积的比例,项目所处的位置、交通等方面的综合因素,参照周边现有商品房销售定价而制定的一个最高限价,目的在于稳定房价,保证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需求。

记者同时获悉,几个月前,古店社区的中低价位住房就已经打出销售广告。在房价节节攀升的形势下,2850元/平方米的价位引起了不少市民的怀疑:“给穷人盖的房子?真的假的?我能买到吗?”尽管将信将疑,但在短时间内,还是有数千名市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咨询。不过,为了确保实现“中低价位住房就是要销售给中低收入人群”的目的,该房产必须等待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销售办法才能销售,想住上低价位房子的市民还得等待一段时日。

此外,省政府《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若干意见》规定,闲置2年的土地将被政府无偿收回使用权。对此,从前年起,泉州就已开始清理闲置土地问题。其中石狮清理情况最好,已经完成100多宗,面积达100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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