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大办婚丧要追究责任
2006-09-28 22:1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市纪委检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本报讯(记者曾聪虹)“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干部该如何廉洁自律?近期,市纪委工作人员走访了部分市直机关,检查国庆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强调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黄金周期间,送收“红包”和各种有价证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这些行为都将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严厉查处。26日至27日,市纪委先后检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了解到这些单位都采取有效措施,提早制定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监督员到内部单位明查暗访,督促干部廉洁自律。
据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干警保持廉洁法官形象,黄金周期间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禁止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不准用公款互相宴请,不准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的吃请和礼物,或接受其邀请参加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市公安系统将于节日期间对民警开展一次纪律教育,强调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特别是涉酒、涉赌问题。警车除了公事外,不得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旅游景点。
黄金周期间,市工商系统的党员干部将收到廉政短信和家庭助廉倡议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填写一份廉政报告表。市工商系统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财务行为。
市纪委、监察局强调,党员干部要遵守廉洁自律“十项不准”的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纪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活动,对于发现违反规定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纠正。节日期间,凡发现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行为的,市纪委、监察局将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组织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