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超市进场费将由政府核定
2011-09-23 16:1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稳定当前主要食品价格,我市所有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有利于降低物价水平
“目前的摊位费、进场费多由市场和超市自定,名目繁多,且标准较高,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物价成本。若按照政府指导价管理,有利于降低物价水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价格主管部门将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的标准,该项标准一旦确定,各农贸市场和超市必须在不高于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摊位费和进场费,并公示。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劝诫;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9月28日前上报成本
市物价局要求各大农贸市场和超市,应在9月28日之前,上报目前执行的摊位费和进场费标准。物价部门再根据报备情况逐一落实,以杜绝虚假瞒报。最后,由市、县两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摊位费、进场费进行合理核定,原则上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以上。
平价商店开始申报
除了通过降低流通费用稳定物价外,我市平价商店建设步伐也将提速。“有意向的超市或商店现在就可以到当地物价主管部门领取申请书。”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符合国家、省市政府有关规定,销售品种涵盖粮、油、肉、蛋、菜,蔬菜品种不少于5种,且明码实价者,均可申报。
“平价商店经营者在价格相对平稳时期,应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商品;当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或者异动时,按照政府的要求稳价销售,发挥平抑市场价格作用。”前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举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平抑物价,老百姓能买到更实惠的商品,另一方面,商店经营者还能享受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