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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不怕没人理了 泉州市明确监管部门职责

2011-10-12 16:5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核心提示:“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民生。我市是全省食品生产大市、流通大市、消费大市。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来认真抓好。今年1-9月份,全市食品安全各项检测指标都达到或优于省定治理目标,成效喜人,为群众的餐桌上了一把安全锁。

近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339说:“早上从菜市场买到的上海青,有一股异味,不知道是不是农药残留超标,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找什么部门?”记者联系市食安办后获悉,王先生遇到的问题可以找市农业局。记者随王先生一同前往市农业局,经过检验,确认农药残留并未超标,王先生悬着的心顿时落了下来。

“媒体上常看到国内各地出现这样那样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人吃得不放心。还好,现在知道了有问题要找谁解决。”王先生说,通过记者联系到市食安办,他不仅知道了买菜买肉遇到问题应该找市农业局,还知道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如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品、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市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保健食品。

据悉,我市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将具体的食品安全问题落实到具体部门。市食安办从原来挂靠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到挂靠市经贸委,由市经贸委主任任食安办主任,6月初,市经贸委正式接手市食安办牵头协调工作。全市13个县(市、区)均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立起比较完善、运作顺畅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制。

此外,市经贸委新设立食品安全科,市质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业务从监督科中分离出来,专门设立食品科;市、县两级政府负责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市、县(区)长为本地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完善“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地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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