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拖欠工资满一个月即重点监控
2011-11-02 20:2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让来泉务工人员能拿到工资,快乐过节。赚了钱能回家,过完年再回泉州来工作。这就是我们一直在努力的目标。”昨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消息称,从即日起,该局将联合住建局、公安局、总工会等七部门,按照省级部门要求,全面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
据介绍,此次将重点检查三类单位:建设领域在建施工单位,包括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在建高速公路等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铁路建设施工单位;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大量招用农民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今年以来受到来泉务工人员投诉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列入重点监控的用人单位、厂房租赁的用人单位以及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发现有严重违法用工行为的重点对象。
据悉,检查内容涉及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支付来泉务工人员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对发现有拖欠1个月以上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和可能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将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依法予以纠正和查处;对经营者有转移财产或者逃匿迹象的用人单位,要及时报告,提前处理。
据有关人士介绍,泉州市将成立由七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对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年底前将集中公开曝光一批2011年因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以及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与此同时,下月初,全市各地初步预计将举行13场讨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