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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培育农业综合体

2011-11-07 10:3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日前,《福建省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记者获悉,今后五年,我省将重点培育6个休闲农业类型——农事体验型、休闲农庄型、农耕文化型、农业园区型、农家乐、民俗风情型等,加快发展福州、泉州、厦门等3个都市型休闲农业集聚中心区,建设7个中心城市型休闲农业集中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企业近1000家,投资总额270多亿元,从业人员近10万人,年接待游客3500多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近35亿元。尤其是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初步形成了点片相连的休闲农业产业群。

《规划》提出,我省将加快发展福州、泉州、厦门3个都市型休闲农业集聚中心区。福州将发挥连江、琅歧等沿海农业资源以及闽侯、永泰等山区农业资源特色,发展健身、养生、休闲、度假等服务型的休闲农业,建设福州城市“后花园”。

厦门重点是加快推进同安——翔安北部生态休闲规划的实施,筹划好天竺山、大帽山、莲花山等一批生态休闲农业项目。

泉州将发挥亚热带渔、茶、果产业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等资源优势,结合地区经济发达、人口密度较高、新农村建设发展好等特点,重点发展休闲农(茶、果)庄型、农业产业文化展示型(雕艺城、茶博院)、民俗文化型、健身养生度假型等休闲农业。通过多元化发展,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综合体等休闲农业产业集聚中心区,把泉州建成“滨海休闲之都”。

另外,重点建设漳州、莆田、平潭、三明、龙岩、宁德、南平7个中心城市型休闲农业集中区,同时顺应厦漳泉同城化和区域间合作趋势,整合资源培育休闲农业产业集群。力争到2015年,我省休闲农业投资总额年均增长25%,累计达到700亿元;年营业总收入增长25%,达到100多亿元;年接待人次增长15%,达7000万人次。在休闲农业集聚地区,从事休闲农业的农民收入比本地务农农民人均收入平均水平高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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