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每年200万元帮扶4个老区村
2011-11-07 01:5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十二五”期间,我市每年选择农民人均收入低于当地50%的4个老区村,参照市级重点帮扶村的做法进行重点帮扶。
近日,我市启动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该工程将帮扶对象锁定在能够确保帮扶项目落实、资源丰富可开发利用、有较好发展潜力的,同时2010年农民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50%的老区建制村,由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每个村50万元)的专项帮扶资金进行扶持,帮扶村所在县(市、区)再从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的老区专项资金中配套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