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见义勇为模范
2011-11-14 09:3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我市第十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11日召开,12名见义勇为模范和5个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共33人受到表彰。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傅镛堃,市领导许昆贞、陈全顺、洪泽生、林锐、苏小青参加活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许昆贞指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对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更新观念,熟悉政策,加大宣传,真正关心、支持见义勇为工作,形成崇尚和关爱见义勇为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建立健全见义勇为表彰激励机制,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从多方面优待见义勇为模范,让他们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待遇,享受长期化、制度化的优抚待遇;要发展壮大见义勇为公益事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多渠道地募集见义勇为基金,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提供经费保障。
会上,一批企业、基金会慷慨解囊,使泉州市见义勇为基金达到2750万元,为见义勇为工作发展提供了更有力保障。
据悉,截至今年7月,我市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者共有6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