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2011-11-11 02:5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我市将把109个“空白村”纳入建设计划,在年底前实现每一个行政村都有一个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在新建的卫生所同步实施药物零差率销售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明年起,将村卫生所建设列入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百所缺医少药的边远行政村每村配备医生,并予以经费补助。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进会上获悉的。
副市长潘燕燕参加会议。
会议在肯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后强调,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从12月开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要转变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选择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医保资金按人头付费试点,探索65岁以上老年人每两年一次体检新农合给予报销的办法;建立双向转诊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要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卫生队伍建设,村卫生所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