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培训森林防火指挥长
2011-11-23 15:4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2日,我市组织各县(市、区)、乡镇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中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抓火源管理这一关键环节,严控野外用火,经审批同意的用火行为应划定范围。高森林火险期,要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要修订完善各级、各类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及时编制重要时段的专项扑火预案,并严格开展实战演练。乡村干部和护林员要深入林区巡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