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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57家单位入选省循环经济示范点

2011-11-28 06:0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福建省“十二五”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第一批)名单日前公布。记者昨日从经贸部门获悉,我省15个城市、22个园区和205家企业列入列首批“十二五”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其中我市有57家单位入选,占比近四分之一。

据悉,列入试点城市名单的泉州占有3席,其中,泉州市被列入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南安市(石材)被列入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县,德化县(陶瓷产业)被列入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县。首批22个试点园区中,也有5个园区位于泉州,分别是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永春生物医药园区、中国包装(晋江)印刷产业基地、中泰(石井)石材集聚区、石狮市集控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等。全省“十二五”循环经济示范点单位首批名单中有205家企业,分为轻工,化工、石化,冶金、机械、矿业,光电、新能源,再生资源五大类,泉州有49家企业进入,其中以轻工企业为主,占有30席。

据介绍,对列入省循环经济试点的单位提出的发展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我省将综合运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国家和省级财政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示范试点单位要抓紧编制并完善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并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因地制宜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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