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让台资企业扎根泉州
2011-12-01 18:0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在海峡西岸建设中,如何发挥我市优势,先行先试,鼓励、吸引台资企业来泉投资、扎根泉州共谋发展?泉州市工商局依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从政策引导、服务帮扶等方面,实施台资企业“贴心”服务。
放宽台资企业市场准入条件
从放宽名称要求、准入条件、经营范围限制、出资要求等方面出台服务台资企业发展优惠政策:一、台湾投资者凭身份证、台胞证等证件办理登记,免予提交公证材料;二、允许台湾投资者使用新兴行业用语或其在台湾的习惯用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受国民经济行业用语的限制;三、放宽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四、鼓励台湾投资者以股权、债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增加注册资本,该次股权出资可不受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的限制;五、对于以设备增资的,免于提交已到增资部分20%的验资报告;六、允许台湾投资者以委托的形式缴资;七、允许新设立台资企业首期出资期限延长至6个月;八、对全部到资且合法经营的台资企业实行年检免审。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00多家台资企业在设立登记、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中尝到了政策放宽的“甜头”。
创建台资企业服务平台
与市台资企业协会联手创建台资企业之家,依托泉州工商红盾信息网开设“台资企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针对台资政策信息,帮助台湾投资者判断投资方向、确定投资领域;与市台资企业协会签订《泉州市工商局 泉州市台资企业协会合作备忘录》,为台商在泉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切实帮助台资企业排忧解难
积极主动帮助台资企业解决融资、发展、维权等问题;指导台资企业注册商标、创立品牌、依法维权、改制上市,促进台资企业做大做强;指导台资企业丰富出资形式,制定《泉州市台资企业投资者债权出资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支持投资者债权出资,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困难企业延长出资期限,年检期间,对首期注册资本已到位、资金周转出现暂行性困难台资企业,予以办理延长出资期限变更登记并通过年检;对确实无法到资的台资企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通过年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