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1-11-30 04:3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5日至9日在泉州市区举行,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泉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泉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听取和审议泉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泉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预算草案;
批准泉州市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