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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八大现象影响市政“容颜”

2011-12-06 18:3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在各级部门的全面整治破损的同时,市政设施为何频频遭“黑手”?有何良方来更好管养今后的城市市政设施?昨天,市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市民,围绕市政设施的长效管理,纷纷支招。

目前国内通称的“城市市政设施”主要指道路、桥涵、排水、防洪、道路照明等多个方面。而与城市“容颜”相关的主要包括人行道路面、路灯照明、盲道井盖等。

“造成各类城市市政设施破损,影响市容市貌的原因多多,总结归纳起来,大概涉及八个方面的内容,共中偷盗、擅自开挖、不爱护等原因尤其突出。”市政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 

现象一:偷盗猖獗

每年由于各类偷盗行为,造成的市政设施损坏十分严重,其中路灯、夜景、井盖等方面尤其突出。比如城东片区华侨大学对面的一处路灯变压器设施,今年已经多次被盗,不仅电缆被挖出整条抽走,甚至连笨重的变压器也被整个搬走,每次的损失都在数万元以上。

现象二:无序破路

尽管针对市政道路开挖有专门的法规,但是破路施工单位极少到交警、公用事业等职能部门审批,往往是“想挖哪里就挖哪里”,而且挖完之后,对路面的回填、修补等工序都是敷衍了事,造成许多人行道被重复破坏。

据介绍,电力、移动、广电、燃气等部门的管线经常开挖,部分并没经过审批,也没交破路费,甚至因管线开发造成路面塌陷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现象三:超期服役

许多道路的超期服役,路面强度已远远满足不了行车、通行要求。

据悉,一般城市市政道路服役年限为20年,但是中心城区,尤其是老城区不少道路已远远超过20年的使用年限。比如,中山南路、宝洲街、兴贤路和西街西段等,“道路的超期限服役,也是路面破损的原因之一,比如中山南路、西街西段等。” 

现象四:功能变更

随着城市发展,一些近郊变成了市区,区级管养的道路升级为市政主干道,承担着更多的道路功能,如鲤城区的兴贤路、丰泽区的普明路和沉洲工业区内的部分道路等。

部分道路建设标准较低,满足不了需求。如丰泽街拓宽后,原先的非机动车道变身主车道,由于建设标准不同,拓宽的两个车道,路面比较容易破损。

现象五:超载超限

超载、超限车辆随意行驶,也会压坏道路市政设施。如江滨北路、坪山路、宝洲街等道路路面的破损,很大部分就是工程车、土方车等超载行驶压坏的。

此外,大量的机动车驶上人行道,由于人行道与可行车道路的建设标准不同,由此造成人行道破损。

现象六:管线复杂

配套管线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各类配套管线计划不一致,未能做到和城建计划保持统一。往往是道路建设完成后,个别管线单位管理部门才开始进行该处的计划实施,造成重复开挖和管线迁改不到位。

如刺桐路改造施工过程中,频频发生的自来水管被挖破现象,就是由于施工单位和管线单位衔接不到位造成的。

现象七:浅根破坏

目前中心城区不少市政道路的绿化乔木为浅根系植物,经过一段时间的生长,发达的根系直接顶起人行道的花砖和路缘石。

比如正在改造的泉秀街、津淮街等,种植在人行道上的高山榕,属于浅根系植物,生长速度快,不少花砖、路缘石已严重移位。

现象八:缺乏公德

个别店家、商铺为了私人利益,擅自毁坏对公共设施,缺乏公德之心。比如前几年在田安南路、丰泽街东段人行道上设置的球形石墩,本来是为了禁止汽车开上人行道的,后来也被人为破坏。

此外一些社区为了停车之便,铲除沿街绿化带,破坏“城市眉毛”的现象也不是个案,比如去年发生在圣湖路的违规破坏绿化事件。

■各界声音

到底怎么去管养这些市政设施呢?昨天,记者采访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民,看看他们对打赢这场城市祛疤之战有何好的建议及对策。

科学规划市政设施

市民统一靠右行驶

●市人大代表陈小钢

科学规划市政设施

市民统一靠右行驶

“主要是存在一些陋习,人行道、机动车道还没有分得很清楚,大家都会混行在一起,导致现在人行道破了修,修了破的现象存在。”陈小钢说,现在有很多机动车都会停放在人行道上,这样就会对人行道造成一定的影响。针对这个问题,陈小钢说,既然这种情况很难避免,那就想办法给予整治。他建议对人行道进行改造,提高人行道的标准,加大人行道的承重能力。

“停车位的规划和盲道的建设也需要规范。”陈小钢说,停车位的规划不要太靠近商店,可以划在靠近栏杆的位置,而盲道的建设要体现人性化的关怀。“现在一些盲道规划不是很科学,有的直接从井盖过去,有的标志也不是很明确。”陈小钢说,盲道的建设对城市来说是很必要的,但现在城市的盲道不少都是应付式,规划不是很科学,没办法对盲人起到作用,而且一些汽车、绿化带也会占了盲道。

陈小钢说,人车混行,机动车开到人行道上,这都是市民没有遵守好交通规则,而且有些市民图方便,都会逆行。他建议市民应统一靠右行驶,这样才能保证道路交通的顺畅。

成立市政管养公司

“谁家孩子谁掏钱”

●市政协委员周维佳

成立市政管养公司

“谁家孩子谁掏钱”

现在市政部门主要主张的是“谁家孩子谁抱走”,但周维佳却不这么认为。

“这样可能会因为多头管理,反而起不到好的管理效果。”周维佳说,“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可是抱走了之后,往往会因为某些原因,整改滞后,还是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可以成立专门的类似于市政管养公司,有一个统一的公司在管养这些市政设施,这样就可以比较有效率了。”周维佳说,到时应该根据“谁家孩子谁掏钱”的原则,这个专门的市政管养公司,如果发现市政设施有问题,比如路灯不亮、井盖丢了等情况,可以先跟相应的主管部门协商,让主管

部门掏钱,他们公司去修补,这样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

多部门联合的市政设施

应有个牵头负责的单位

●市民林里楠

多部门联合的市政设施

应有个牵头负责的单位

“现在一些主干道都被主管部门领走了,比较没有问题,但一些小街巷还是存在不少问题。”林里楠说,今年是城市建设管理年,如今市政部门又打响了整治市政设施的战役,但目光大部分都集中在主干道上,往往会忽视一些小街小巷,一些小街巷的井盖坏了,私人的排污管道堵了,还是会对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而且往往会因为找不到部门来管理而一直得不到好的解决。他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借助这个“东风”,好好地整治这些背街小巷存在的问题。

“比如一个小小的井盖,可能就会牵扯到很多个部门,这时候可能会出现到处踢皮球的现象。”林里楠说,这些市政存在的问题,有主管部门的要马上领走,一些还在建设没有移交的,就要让建设部门来管理。一些有多个部门联合管理的市政设施,就应该设置一个具体带头的负责部门,这样如果出现问题,也可能马上找到具体的部门来解决。

■记者手记

“祛疤美容”

勾勒城市大美

路面破损、盲道损坏——马上修;绿化缺株、井盖缺失——赶紧补;管道堵塞、污水横流——立即通;路灯不亮——连夜查……

今年作为泉州的“城市建设管理年”,市委、市政府也加大了对市政设施的整治,这场没硝烟的整治破损战役中,内容既涵盖头顶之事—路灯、夜景,也包括脚底安全——人行道路面、盲道、井盖等细微之处。

普通老百姓的一个投诉电话、一组反映街头“细节”问题报道,可以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众多部门积极参与其中,每件“小事”都见行动,每个细节都有关注,并力求每个问题都有结果,这种行为不能不令我们为之感慨。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公共市政设施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现实,有关部门就是有三头六臂分身术也管理不过来,盗窃者同样有机会作案。市政设施属于公共设施,在为公共社会服务的同时,也赋予社会公众共同管理的责任,对这些盗窃者,全民应共讨之,共捉之,使之无隙可乘。

“细节”之细,细在事情琐碎、具体;而“细节”之大,则在于它关乎百姓生活质量,关乎城市窗口形象。让我们一起加入这场市政祛疤美容战役,共同勾勒出泉州城的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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