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养老寻求多元化特殊人群应优先
2011-12-13 03:1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前日,在本社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不曾结婚、无儿无女又没有房产的孤寡老人陈振庭终于搬进了梦寐以求的廉租房,他的养老难题通过社区居家养老方式得到了解决。老陈养老问题成功解决的过程一波三折(详见本报11月8日第10版、11月9日第8版、11月11日第8版、11月17日第5版、12月12日第6版),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那些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养老的关注。记者就此采访相关人士,寻求对策。
现 状
非“三无”人员 孤寡老人养老有“瓶颈”
据了解,目前,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71万余人,90%的老人要靠家庭养老。而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养老服务对象一般为“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抚养或赡养人),像老陈这样虽然没有儿女和房产,但有退休金的孤寡老人,并不能享受此政策。现有的孤寡老人养老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同时,随着空巢家庭的增多,独居老人越来越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商黎霖举了个例子,有一次,她到德化山区开展工作,遇到一个70多岁的老人,他独居家中,其子女外出务工后就没了音信。如今,这个老人只能享受政府低保户补贴,连孤寡老人都不能算。但事实上,像这类独居老人,他们虽然非“三无”人员,不过,他们的情况与孤寡老人并无多少差异,他们亟须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晚年生活。
分 析
入住养老机构 门槛高费用多
据商黎霖分析,当前,孤寡老人养老主要存在这些问题。
首先是养老机构床位有限。市区公办养老福利机构仅有鲤城福利院一家,全市养老机构总床位约6600个(含在建),差不多是1000个老人拥有6张床位,很难满足需求。
其次,入住养老机构门槛高,费用也不低。自费进福利院的老人除了要有担保人之外,还要一笔不小的费用。以普通的养老院为例,老人入托时须交纳2000元保证金,每月伙食费、水电费等900元左右。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每个月接受护理的费用超过1000元,各种费用加在一起至少要2000元。床位有限,费用不少,加上一些老人“老也要老在家中”的传统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构养老作用的发挥。
建 议
调整政策
优先照顾
据悉,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将达到30张,但是,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仅靠这些并不够。“社会转型期遇到新的问题,相关政策应该与时俱进,进行相应的调整,尤其是孤寡老人,更应受到部门、各界的关注。”常年从事老年人工作的商黎霖呼吁道。她认为,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应按照特殊人群优先,以孤寡老人为重点的原则逐步推进,解决孤寡老人尤其是失能老人的生活费用与生活照料问题均需采取多元化的办法。在生活照料方面,要大力发展公办和民办的养老机构,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社会化的服务机构和机制。同时,要继续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孝道传统,强调家庭对失能老人的照料,特别是解决老人的精神慰藉需求。
鲤城区民政局局长陈少雄表示,居家养老在政府的推动下,将成为未来主要的养老方式,但完全让政府来承担兴办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收养老人并不可行,即使是从国际社会的一般情况来看,在养老福利机构中养老的老年人大体上也只占老年人口的5%—7%,因此机构养老在整个养老服务体系中只能起到一个辅助和补充的作用。要解决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需要全力营造一种新型的老年人在家里居住与社区照顾、上门服务紧密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走出一条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路子,即养老制度应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由赡养型向照护型转变、由供给型向购买型转变,养老内容从救助型向福利型转变。